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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

感谢您选择使用由北京新片场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下称为新片场)提供的精选加热推广服务。为了您可以更好地使用精选加热推广服务,在使用精选加热推广服务前,您需认真阅读并完全同意本协议条款的全部规定及不时之修改。如您不接受本协议的条款或内容,请您不要使用精选加热推广服务;但若您使用了精选加热推广服务,您的使用行为将被视为您已认真阅读且透彻理解并完全同意本协议条款及精选加热推广服务的全部规定,且承诺遵守。

若您未满18周岁,请在法定监护人的陪同下阅读本协议及本协议提及的相关协议,并在使用本服务前获得您法定监护人的书面同意。

您下单即视为您已充分阅读、理解并同意本协议,本协议由您与新片场在北京市东城区签署。

一、定义

如无特别说明,下列术语在本协议中的定义为:

1.1 新片场:基于用户关系的信息分享、传播以及获取平台,创作人可以通过PC、手机等多种移动终端接入,以短视频多媒体形式,分享自己的作品。

1.2 创作人:即新片场创作人,包括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等。

1.3 精选加热推广服务:新片场为创作人上传的入选编辑精选栏目的作品提供的一种付费推广服务,创作人可选择不同档次的推广时间、位置,对应着不同档次的推广服务及价格。创作人购买精选加热推广服务后,可享受在新片场App及新片场网站编辑精选栏目中推广自己作品的服务。指定作品将在创作人选定的推广时间及位置,在编辑精选栏目中展示。

1.4 账号:即您的新片场账号。

1.5 第三方支付平台:包括但不限于:支付宝(由阿里巴巴集团创办的独立第三方支付平台,公司全称为支付宝(中国)网络技术有限公司,提供网上银行、转账、还款、缴费等服务,域名为alipay.com);微信支付。

1.6 关联公司:指控制某一方的、或被某一方所控制的、或与某一方共同受控制于同一实体的任何企业。控制是指直接或间接拥有该企业百分之三十(30%)以上的投票权或管理权。

 二、总则

2.1 您可通过新片场选择通过精选加热推广的方式推广您上传的作品,您按照精选加热推广的定价策略通过第三方支付平台支付相关费用后,即可享受由新片场提供的相应推广服务。

2.2 为了符合市场或相关规定的需求,新片场有权根据实际运营情况等因素对精选加热推广价格进行设定或调整;如果相关法律法规明确要求,或微信、支付宝、银行等存在支付限额的,从其规定。

2.3 您除遵守本协议以外,还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等法律法规或国家强制性规定;同时,您需遵守《新片场创作人协议》《新片场精选加热推广审核规范》等新片场及新片场相关平台公示的各项规则及提示。

三、新片场的权利义务

3.1 新片场有义务向您提供精选加热推广所需的相关服务,向您提供安全、稳定、便捷的精选加热推广服务;新片场负责精选加热推广服务的运营和维护,如系统升级,新片场应及时地为您免费提供升级服务。

3.2 为更好地为您提供服务,新片场将根据银行系统、支付宝系统或微信支付系统升级、维护、检修等需要暂时中止提供精选加热推广服务、或限制部分功能、或提供新的功能等。新片场会在其网站及时进行公示并预告日期,新片场的公示行为视为有效通知。

3.3 新片场将提供业务咨询和联系电话,负责解答您在使用精选加热推广服务中遇到的各种疑问。

3.4 为了符合国家的相关法律法规或政策,也为了更好地净化我们的网络环境,您知悉、理解并同意,新片场有权在您使用本服务期间的任何时间要求您提供您个人以及相关文件或资料,您需在新片场要求的时间内予以提供。

3.5 您知悉、理解并同意,新片场有权对您使用精选加热推广推广的作品及使用行为等进行实时监控,若发生下列任意情形,新片场有权在您提供合法有效的证明或其他合理解决方案之前对您推广的作品进行屏蔽、删除、采取其他处理措施(包括但不限于处理您的作品或新片场账号等)、或以单方通知的形式暂停或终止向您提供精选加热推广服务。如因此给新片场造成任何损失,新片场有权向您追偿;在新片场获得您的偿付之前,新片场有权暂停或终止向您提供本协议项下服务,并保留必要时向相关部门报告或举报的权利:

1)您或您推广的作品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或相关政策的规定等;

2)您或您推广的作品未获得权利人合法、完整授权或侵犯第三方的合法权益等;

3)您或您推广的作品违反本服务协议或新片场相关协议或规则等;

4)您未及时、有效、合理处理您导致的投诉、纠纷,或任何第三方就您推广的作品或行为向新片场主张权利等;

5)您利用本服务从事任何违法、违规、可疑或其他高风险交易等;

6)按照国家相关司法、行政主管机构的要求等(此种情况下,新片场有权在不通知您的前提下自行或通过第三方按照上述指示或通知进行处理);

7)其他导致您不具备履行本协议的资质或能力的情况。

 新片场上述实时监控行为并不意味着新片场对于您所推广作品合法合规性的任何承诺或担保,也并不构成新片场与您或您推广的作品的任何连带责任,新片场仅作为网络服务提供者为您提供网络存储空间,您需要对您推广的作品独立负责。

3.6 除前述情况以外,新片场可能会基于风险、运营管理需求,或其他善意原因及事由提前暂停或终止本服务,此种情况下新片场将提前以书面方式告知您,包括但不限于社区公告、私信、邮件等方式,您对此予以理解。

3.7 对于如下情况,新片场无法、也不承担任何责任:

1)非因新片场原因造成的服务障碍或损失,如您或第三方原因,包括但不限于电力、电信、银行、支付宝、微信、或您自身使用不合理造成相关问题等;

2)您与其他创作人之间非因精选加热推广服务而产生的投诉和纠纷等。

3.8 除上述原因外,在您使用精选加热推广服务的过程中,若出现差错、错误、损失等情形,您与新片场双方应密切配合以查明原因。若因一方过错造成的损失,由过错方承担责任;若因双方过错造成的损失,则双方按照过错程度各自承担责任;若非因双方过错造成的损失,双方对各自的损失自行承担责任,并互相协助向有过错的第三方请求赔偿。

3.9 为了更好地为您和创作人提供精选加热推广服务,您知悉、理解并同意,新片场有可能对相关服务数据进行整理、分析并用于进一步优化或拓宽本服务;新片场也可能会出于运营需要将您的使用情况作为推广案例进行展示。

四、您的权利义务

4.1 您在满足相应条件的前提下有权享受由新片场提供的精选加热推广服务,在您完成支付后,新片场会向您提供稳定的服务环境。对于您获得的精选加热推广服务,您可以通过您的新片场账号进行查询。

4.2 在使用精选加热推广服务前,您需承诺:

1)您具有履行本服务协议所必须具备的民事权利能力及民事行为能力,有资格从事本协议项下之合作,并有资格或已获得充分授权可签署本协议;

2)您提供给新片场的所有相关信息是真实、准确的。若因您提供的信息不真实、准确,或因您信息发生变更但没有及时告知新片场,由此而导致的所有损失将由您自行承担;您同时也理解,新片场需要合理的时间对您的信息进行变更,在新片场明确告知您信息变更成功之前,新片场不对可能产生的损失负责;

3)您的推广行为和推广的作品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要求,并同时符合新片场平台的相关规定,不违法、违规或侵犯任何第三方的合法权益;

4)您就您的推广行为和推广的作品享有或已获得所必须的全部权利和授权,并不存在任何已有的或可能存在的侵权行为、纠纷或诉讼等;

5)您需保证您推广作品的安全性,不得包含任何病毒、蠕虫、木马或类似损害程序代码的内容。

4.3 为了向您更好地提供精选加热推广服务,您已阅读、理解并同意:

1)新片场相信您账号发出的指令为您本人真实意思的表示,新片场会依据您账号发出的指令进行相关操作;因此,您应保证您账号的安全,使用较为复杂的密码并进行不定期更换。若您发现您的账号存在任何异常或漏洞,请及时联系新片场协助您处理并依照新片场的要求提供相关的资料或证明文件;

2)您需为您账号下的一切行为独立负责,承担您账号下一切行为可能会导致的各种后果。因此,您在使用本服务的过程中,需对您账号下的行为及推广作品自行加以判断,新片场无法也不会对前述风险承担任何责任或损失;

3)新片场为您提供本服务协议下的精选加热推广服务,是根据一定的技术规则按照您的预定推荐额度给您的作品进行推荐。但由于每个创作人的作品质量及活跃程度不同且不可预期,因此,不同创作人在同等情况下、或同个创作人在不同时段内的曝光量和推广效果都可能存在一定差异,对此您表示完全理解;

4)为响应国家法律法规及网络安全监管的需要,对于特定创作人或特定推广内容,新片场可能会限制推广、或需要预审审核通过后方可推广,对此您表示完全理解;

5)您在使用本协议的过程中,除了需遵守本服务协议的相关规定以外,您需同时遵守新片场平台的相关协议或规则;您需要根据前述产品或平台的要求签署相关协议并予以遵守,前述协议或规则为本协议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

6)新片场为向您提供精选加热推广服务时,可能会向您提供一些技术、数值支持信息等;或您在使用精选加热推广服务的过程中,有可能获得新片场的部分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公司信息、公司商业政策或其他任何信息等)。前述信息都是新片场的商业秘密,您不会将上述信息泄露、转让、有偿或无偿提供给第三方;

7)您承诺,您将合法合理地使用本服务,不会利用本服务从事违法、违规或侵权事宜,包括但不限于洗钱、赌博、套现或金融诈骗等。

4.4 若因您违反上述承诺而造成创作人、第三方或新片场等损失的,您需承担全部责任;产生任何纠纷的,由您自行解决;若新片场已代为赔偿的,新片场有权向您追偿;同时,新片场有权屏蔽或删除您推广的作品、处置相关账号、暂停提供精选加热推广服务、以单方通知的方式终止本协议、限制或注销您的账号、向相关监管机构或司法机关报告等。

4.5 需特别提示的是,本服务可能因不同的因素影响导致您使用的障碍或引发相关安全问题,包括但不限于网络服务稳定度、终端设备显示、社会环境或创作人个人的侵扰行为,您予以理解并应加强自身安全意识。

五、服务费用

5.1 您使用本协议项下新片场提供的精选加热推广服务,同意新片场按照规定的标准向您收取服务费用。具体收费方式如下:

1)新片场会制定不同档次的推广范围,确定您最终的购买价格。

2)根据市场运营需要,新片场有权随时调整服务费用的收取标准。若您无法接受调整后的服务费用,您可以选择放弃使用本服务;若您选择继续使用本服务,视为您接受新片场对服务费用收取标准的调整。

3)您在购买精选加热推广相关服务的同时,需认真核对服务的项目及推广范围,并认真核对所需支付的款项,一旦您完成支付操作,新片场视作您已经充分了解了您和新片场彼此的责任和义务,新片场会依照本协议内容履行自己的相关义务。因此,对于您已经确认支付的款项,新片场无法向您提供退款服务,新片场也再次提醒您谨慎操作。

 六、保密条款

6.1 您与新片场双方对本协议条款、技术信息、经营信息等信息负有同样的保密义务。保密信息包括但不限于精选加热推广的接口技术、安全协议及证书等,在本协议的磋商、订立过程中、本协议期内以及本协议终止后的任何和所有时间内,任何一方在事先未经对方书面同意的情况下,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泄漏任何对方的保密信息;否则应当承担法律责任。

6.2 本协议终止之后,双方在本协议项下的义务并不随之终止,双方仍需遵守本协议之保密条款,履行其所承诺的保密义务,直到对方同意其解除此项义务,或事实上不会因违反本协议的保密条款而给对方造成任何形式的损害时为止。

七、知识产权

7.1 新片场是本服务及其相关产品的知识产权权利人。本服务及其相关产品的一切著作权、商标权、专利权、商业秘密等知识产权,以及相关的所有信息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图片、界面设计、版面框架等)均受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法规及相关国际条约的保护,由新片场享有,本协议另行约定、或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由其他权利人享有的除外。

7.2 新片场尊重您对于您所推广作品的相关知识产权权利,包括但不限于著作权、商标权等;因此,新片场希望您也同样尊重其他权利人、或其他内容权利人的相关知识产权权利,未经相关权利人允许,不得基于任何目的侵犯其合法权益。

7.3  您同意授权新片场,若在您使用精选加热推广服务时,有其他第三方未经您允许、也未经新片场确认,擅自将您发布的作品展示在其他第三方网站中或用于其他用途时,新片场有权以自己的名义代理您向其他第三方主张权利,包括但不限于以新片场的名义向第三方发送公文、函件,以及以新片场的名义向第三方提起诉讼或仲裁,以维护您的权利。

 八、违约责任

8.1 您与新片场双方中的任何一方违反在本协议中所做约定的义务、保证、承诺或其他条款,均构成违约。违约方在接到守约方违约书面通知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未纠正的,守约方有权以单方通知的形式终止本协议,并要求违约方承担其因此而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

 九、不可抗力

9.1 不可抗力是指本协议双方不能预见、不能合理控制或即使预见也无法避免的事件,该事件妨碍、影响或延误任何一方根据本合同履行其全部或部分义务。鉴于网络的特殊属性,除自然灾难、战争、政府行为以外,还包括:

1)黑客攻击、计算机病毒侵入或发作;

2)计算机系统遭到破坏、瘫痪或无法正常使用而导致信息或纪录的丢失;

3)电信部门技术调整导致之重大影响;

4)因政府管制而造成的暂时性关闭;

5)宽带或其他网络设备或技术提供商的服务延迟、故障或其他类似事件等。

 9.2 由于上述不可抗力事件致使本合同部分或全部不履行或迟延履行的,双方彼此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但遭遇不可抗力事件的一方,应于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60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对方,并提供相关证明。双方可按照事件对协议履行的影响程度,再行决定是否继续履行本协议或终止协议。

9.3 若不可抗力事件持续60日或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累计超过180日的,则任何一方有权以书面通知的形式单方提前终止本合同。

 十、适用法律及争议解决

10.1 本协议的订立、效力、解释、适用、争议解决等一切事宜,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大陆地区法律。

10.2 因本协议存在任何争议的,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应有权将争议提交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法院审理解决。

 十一、其他条款

11.1 本协议自您下单之时起生效。

11.2 新片场会在必要时修改本协议的条款,您可以通过本服务的最新版本中查询相关条款。新片场在此建议您,您应不时查询本服务协议条款是否存在变更;若您不接受发生变更的条款内容,您应当停止继续使用本服务;若您继续使用本服务,视为您接受修改后的协议条款。

11.3 新片场有权将精选加热推广服务或本协议项下权利义务委托给新片场的关联公司进行运营、管理及履行,新片场将竭尽避免前述委托或变更给您的使用带来不便,新片场届时将提前通过网站、平台、私信、邮件等方式进行通知。

11.4 本协议的任何一方未能及时行使本协议项下的权利不应被视为放弃该权利,也并不影响该方在未来行使该权利。

11.5 本协议任何部分被视为无效或不可执行的,不影响本协议其他条款或部分的有效性和可执行性,其他条款对双方仍具有约束力。

11.6 本协议的所有条款标题仅为阅读方便,并不具有实际含义,不能作为本协议条款解释的依据。

11.7 感谢您阅读到最后。若您在阅读本协议过程中存在任何疑问或不解,您可以选择向新片场咨询,或进行专业的法律咨询。我们期待与您建立一个长期互利的关系,祝您的新片场之旅愉快